我為垃圾找出路25
  □萬慶濤(資深媒體人)
  廣州垃圾分類推進已經很長時間了,過程反反覆復,政府職能部門也想了很多辦法,但仍然異常艱難,效果不彰。如何更好地進行垃圾分類,解決垃圾處理的最前端的問題,從而促進垃圾減量,擺在了政府面前。
  我認為,垃圾處理是個整體,垃圾分類須放到垃圾處理的整個環節當中來考慮和解決,而不是把垃圾分類單獨抽離出來解決。換句話說,要把垃圾處理最賺錢的部分如垃圾焚燒發電廠,和不怎麼賺錢部分如垃圾分類,一併交給市場,全面開放給民營資本經營,最大限度地提高垃圾的資源轉化率。充分發揮市場對垃圾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,放手讓民營企業做,政府只要做好政策指導和常態化監管工作就可以了。
  不容質疑,垃圾分類的主力軍是市民,沒有他們積極主動地參與,垃圾分類絕不可能搞好。因此政府部門要考慮的是,如何調動每一個市民的積極性、主動性和自覺性,讓他們心甘情願地投身到垃圾分類上來。要做到這一點,根本的是要讓每個市民切實感受到垃圾分類對自己的好處,而不是相反。
  那種想在垃圾分類中撈好處的想法,用向市民收費來彌補財政投入不足的做法,在當前的情況下是行不通的,難以得到市民的支持和理解,與做好垃圾分類南轅北轍。
  具體到各個社區來說,作為垃圾分類的終端,如果垃圾處理戰略決策出現問題,就不可能做好具體的垃圾分類工作。這就像打仗,明明是要攻下南面的山頭,指揮官卻讓士兵朝北打,怎麼可能取得勝利?  (原標題:收費彌補財政不足,無法做好垃圾分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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