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洋新聞 時間: 2013-11-06來源: 信息時報 作者: 何小敏
  信息時報訊 (記者 何小敏 通訊員 趙璐璐) 今年6月,市民張小姐從某家政公司聘請了保姆顏某麗,結果沒想到,保姆剛上崗第二天,便將其家裡合計萬餘元的財物、現金捲走並消失。昨日下午,越秀區法院公開審理顏某麗盜竊罪一案,經依法審理後,當庭判決顏某麗有期徒刑1年8個月。
  據瞭解,顏某麗,生於1970年,廣西省梧州市人。據公訴機關指控,2013年6月23日,顏某麗應聘到廣州市越秀區環市東路的被害人張小姐家做保姆。次日上午10點許,顏某麗趁張小姐外出之際,盜走家中蘋果牌平板電腦1台、HTC手機1部、黃金弔墜1個、手鏈1條、手錶1只及現金7300元人民幣,後攜贓逃離現場。2013年8月21日,公安人員在廣東省江門市將顏某麗抓獲。
  記者從法院瞭解到,顏某麗犯盜竊罪不是偶發,其曾經假意應聘保姆照顧癱瘓在床的老太太,在上崗當晚趁老太太家人全部離開後,強行用手按住被害人,搶走了老太太的黃金戒指及隨身財物。因此被判處搶劫罪,判處有期徒刑4年。結果剛出獄一年的顏某麗,又因盜竊雇主財物,再度入獄。
    (原標題:上崗次日盜竊財物萬餘元保姆獲刑1年8個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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